电子零件、电池、铝材、食品扩大:美国的进口限制为何将日本企业卷入其中,中国对此反弹称为“经济胁迫”

电子零件、电池、铝材、食品扩大:美国的进口限制为何将日本企业卷入其中,中国对此反弹称为“经济胁迫”

美国和中国的贸易对立再次加剧了紧张局势。

美国政府于2026年7月31日,因怀疑涉及强迫劳动,将43家中国企业加入“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下的实体清单。新的措施自8月3日起适用,列入清单的企业和团体数量从144家增加到187家。这是制度启动以来,单次更新中最大规模的新增。

对此,中国政府强烈反对,称美国的主张没有事实依据,是利用国内法对中国企业进行单方面制裁的“典型经济胁迫”。中国商务部表示,将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本国企业的权益,这可能成为中美关系的新火种。

乍一看,这似乎是美国市场与中国企业之间的问题。然而,这一措施对日本企业来说也绝非遥远的事。

即使在日本制造的成品出口到美国,如果原材料、材料、零部件或加工过程的一部分涉及到目标企业,也可能成为进口禁令的对象。日本企业面临的真正风险不在于“是否直接与中国企业交易”,而在于“自家产品的上游是否涉及到被监管的企业或地区”。


新增43家企业的意义

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是于2021年底成立,并于2022年6月正式实施的美国法律。

该法的最大特点在于,对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采、生产、制造的物品,或由美国政府清单中列出的企业参与的物品,原则上推定为“由强迫劳动制造”。

通常,禁止进口的一方需要证明违规行为,而在此制度中,进口方必须通过明确且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与强迫劳动无关。如果无法证明,货物可能会被拒绝进入美国或在海关被长期扣留。

在此次新增的43家企业中,美国政府指出,有4家企业与新疆当局合作,参与了针对维吾尔族等的工人招募、转移和接收。

此外,41家企业被认为采购了新疆生产的原材料,或从与当地政府等运营的劳动计划相关的企业购买材料。有2家公司同时被列入这两类。

重要的是,监管对象不仅限于在新疆设有基地的企业。这次的目标企业中,包括总部或主要基地设在新疆以外省份,但与新疆来源的原材料或相关企业有交易的企业。

也就是说,“工厂不在新疆就安全”的判断是行不通的。


扩展至电池、电子零部件、电力设备、金属、食品的监管

此次新增对象并未集中于某一特定行业。

根据报道和美国政府的公告,目标包括与锂和电池材料、电子零部件、铝、电力设备、太阳能相关材料、黄金、棉花、药品、农产品、加工食品等相关的企业。

例如,电动汽车和储能电池中使用的锂化合物、电子设备和汽车、可再生能源设备中使用的铝电解电容器、输配电设备的变压器、太阳能电池板用材料等都在监管视野中。

此外,处理坚果和种子的食品企业、铝生产企业、矿山和金精炼相关企业也成为目标。

这表明,美国的强迫劳动监管已超越了最初关注的棉花、服装、太阳能电池板领域,深入到制造业的广泛基础材料。

对企业来说,麻烦的是这些材料在成品中变得不易察觉。

锂被加工成电池单元,铝被用于车身和电子零部件,金和铜被用于基板和接点,化学材料被用于电容器和半导体相关部件。经过多次贸易商和加工公司的中转后,成品制造商很难掌握原材料的开采地和精炼企业。

然而,在美国的监管中,这种“无法掌握”的情况本身可能成为巨大的风险。


中国反对的理由

中国商务部全面否认了美国关于强迫劳动的指控。

中方主张,新疆不存在强迫劳动,美国以人权问题为借口试图压制中国企业的竞争力。此外,将一国的国内法适用于境外企业和贸易,破坏了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使全球供应链不稳定。

美国方面则认为,这是防止消费者和企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与强迫劳动相关的产品,并保护劳动者人权的必要措施。

两国的主张正面交锋。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在过去的评估报告中指出了新疆存在严重人权侵犯的问题。另一方面,中国政府批评报告内容和调查方法,并将新疆政策正当化为反恐、职业培训和扶贫。

因此,企业很难自行判断“哪一方的主张是正确的”。尽管如此,只要产品进入美国市场,企业就必须准备符合美国法律的证据。

无论理念或政治立场如何,实务上的应对是必要的。


对话后立即宣布的监管

此次监管加强的关注点在于其宣布时机。

据中方称,措施宣布的前一天,中国副总理何立峰与美国财政部长斯科特·贝森特、贸易代表杰米森·格里尔进行了在线磋商。

据称,中美之间的首脑会谈准备工作也在进行中,围绕贸易、技术和安全保障的对话正在探索中。

在此之后,美国宣布了史上最大规模的新增指定,这可能让中方感到这是“在继续对话的同时加大压力的双重战略”。

然而从美国的角度来看,UFLPA的执行与通常的关税谈判不同,属于人权问题和海关法执行的领域。即使中美磋商正在进行,也不是立即停止运作的性质。

即使今后举行首脑会谈或贸易磋商,也很难认为此次的43家公司会在短时间内从清单中移除。要申请删除,列入企业需要证明不符合指定要求或已解除问题关系,并接受美国政府的审查。

日本企业不应期待“中美关系改善后,监管自然消失”,而应在监管长期化的前提下进行应对。


社交媒体上的三种反应

 

查看社交媒体上的公开帖子,反应大致分为三个方向。不过,这只是从公开帖子中提取的,并不代表美国、中国、日本的整体舆论调查。

第一种是从人权保护的角度评价美国措施的反应。

致力于维吾尔问题的人权团体和活动家欢迎新增的43家公司,认为不应允许企业从强迫劳动中获利。此次措施被视为“对企业的明确警告”,也有帖子呼吁进行更广泛的企业调查和国际进口监管。

在这些反应中,进口禁令被视为不仅仅是对华制裁,而是改变企业采购行为的手段。

第二种是指出对贸易实务和企业合规影响的反应。

在国际物流、通关、法律、人权尽职调查相关专家的帖子中,强调仅确认目标企业的名称是不够的。需要的证据包括原料产地、加工工厂、精炼厂、零部件公司、贸易商、运输记录、支付记录等。

特别是在美国海关的实务中,不仅重视“企业是否有人权方针”,还重视“能否通过资料证明货物来自何处”。社交媒体上实务家的讨论也指出,人权尽职调查与通关时的证据提交不同,需要同时完善两者。

第三种是将其视为经济安全保障或中美竞争手段的反应。

在介绍中国政府声明的帖子或亲华论调中,有观点认为美国以人权为由排除中国的成长产业,试图在电池、可再生能源、电子零部件、金属等供应链中占据优势。

由于此次目标包括电池材料、电力设备、电子零部件、铝等,因此很难完全将纯粹的人权政策与产业竞争政策分开看待。

综合社交媒体上的讨论,尽管对措施的赞成与否存在分歧,但在“企业的供应链管理将比以往更加严格”这一点上,普遍达成了一致。


适用于日本企业的“超越原产国的监管”

日本企业最需要注意的是,UFLPA不仅针对从中国直接出口到美国的商品。

即使是在日本国内组装的产品,如果使用了目标企业制造的零部件或材料,也可能成为美国海关的检查对象。在泰国、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墨西哥等工厂加工的情况下,如果追溯上游确认与目标企业的关系,也会如此。

例如,考虑日本企业从中国贸易商购买电池材料,在东南亚工厂加工成电池单元,并在日本或墨西哥安装到汽车上出口到美国的情况。

即使最终产品的原产国标识不是中国,如果美国海关判断材料的来源有问题,整车或零部件的进口可能会被阻止。

JETRO也提醒,如果使用了UFLPA目标的中间材料,即使是从日本出口到美国的产品,也可能成为进口禁令的对象。

这对日本企业来说,实际上是一种具有域外影响的监管。


对汽车和电池产业的影响

最需要警惕的领域之一是汽车和储能电池。

电动汽车中使用了锂、石墨、铝、铜、镍、电子零部件、电力控制部件等多种材料和零部件。即使整车制造商直接购买的是完成的电池包或控制装置,其上游也有矿山、精炼、化学处理、电极材料、单元制造等多个层次。

此次,由于新增了锂相关企业和电池材料企业、铝企业,需要重新调查电池和车载电子设备的采购网络。

日本的整车制造商和大型零部件制造商拥有相对高级的供应商管理制度。然而,到了二级、三级、四级供应商,常时掌握材料的具体采购来源是困难的。

此外,如果同一零部件制造商使用多个原材料供应商,即使某一时期的货物没有问题,另一个制造批次可能会混入目标企业的材料。

需要深入到公司单位的确认之外,管理产品、工厂、批次、交易时间。


对电子设备和电力设备的影响

电子设备行业也不例外。

电容器、基板、连接器、变压器、电源装置、电机、通信设备中使用了铝、铜、金、化学材料等。

即使日本企业没有直接从目标企业购买,中国的零部件制造商也可能使用目标企业的材料。此外,这些零部件可能被嵌入日本制造的工业机械、医疗设备、家电、汽车、可再生能源设备中。

如果货物在美国被阻止,影响不仅限于产品价格。

客户的交货延迟、仓储费用、替代运输、生产线停工、合同违约、销售机会损失、品牌形象恶化等可能连锁发生。

特别是,如果难以替代的认证部件或客户指定的材料成为目标,改变采购来源可能需要数月到数年。


食品和消费品也不无关系

此次措施不仅涉及工业产品,还涉及农产品和加工食品。

新疆不仅是棉花的产地,还以番茄、坚果、种子、水果等生产地闻名。原材料经过加工,通过其他地区的工厂或贸易商,很难仅通过最终产品的标识来掌握产地。

如果日本食品企业使用中国产原料制造商品并出口到美国,可能会被要求确认原料的生产地、农场、集货商、加工公司等。

服装也同样如此。不仅是纱线、面料、缝制工厂,还可能需要追溯到棉花的产地和纺纱过程,以解释与强迫劳动无关。

食品和服装的交易企业数量多,原材料容易混合,因此追踪特别困难。


日本企业立即需要确认的五个项目

首先,需要将最新的实体清单与自家交易伙伴信息进行对照。

不仅要确认目标企业的正式名称,还要确认中文名、英文名、旧公司名、简称、子公司、关联公司、工厂所在地。同一企业可能以多种表述注册,简单的名称搜索可能会遗漏。

其次,需要可视化不仅是一级供应商,还要追溯到原材料的供应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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