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数量”已经无法取胜:企业与网红“真正契合”的相遇方式

“粉丝数量”已经无法取胜:企业与网红“真正契合”的相遇方式

1. 现在“启用网红”变得困难的原因

几年前,企业寻找网红的过程相对简单。只需给那些与品牌风格相近、拥有大量粉丝并发布吸引眼球内容的人发送私信,或者完全委托给代理公司进行选角。
然而,现在采用同样的方法不仅“无法取得成果”,甚至会出现“损害品牌”的情况增多。


背后有三个变化。

  • 算法的变化:粉丝数量≠到达率。短视频推荐成为主战场,播放量的增长取决于“该内容是否在当前语境中引起共鸣”。

  • 观众的眼光变得挑剔:识别广告的速度加快。对软文广告、夸大表述、过度煽动的反感也在增强。

  • 法规与合规的重要性:广告显示和商业交易的透明性成为企业和创作者双方“必须遵守的基础”(不遵守不仅仅是引发争议)。


也就是说,企业与网红“相遇”本身很简单,但“契合”则变得困难。现在需要的不是匹配,而是“相性设计”。



2. 企业寻找网红的途径集中于三种

企业与网红相遇的路径大致可以整理为以下三种类型。


A)直接交涉(私信、邮件、表单)

速度快。决策短的企业、地方性业务、小规模品牌都很适合。
但需要有“内部处理”条件谈判、合同、KPI设定、素材管理的能力。如果负责人疲惫,第二次就难以继续。


B)代理公司或选角公司

可以委托大量选角、风险管理、合同模板、进度管理。
另一方面,提案往往倾向于“常见的套餐”,有削弱品牌个性的风险。如果完全依赖代理公司,而不培养“自家成功的假设”,策略就无法积累。


C)平台/匹配工具

易于搜索、分析和比较。虽然可以根据属性和互动等指标进行筛选,但仅凭数字选择会面临“内容漂亮但不卖座”的问题。
现在的工具很方便,但最后需要有人“读懂语境”。


最终,无论哪种路径,最终被问到的是“这个人能否自然地讲述我们品牌的故事?”



3. 成功的项目,最初有“设计图”

在网红策略中容易失败的点是,目的和手段混淆。

  • 虽然目的是认知,但仅以“购买代码卖了多少件”来评价

  • 虽然目的是获取,但过于优先“保持世界观的表达”,导致诉求模糊

  • 虽然目的是形成好感,但过于拘泥于剧本,增加了“广告味”

因此,最初的“设计图”是必要的。至少要达成以下四点共识。

  1. 目的:认知/考虑/获取/再购买中的某一项

  2. 成果指标:播放、观看保持、点击、转化、到店等

  3. 表达的自由度:必需的诉求是什么,表达的自由度到何种程度

  4. NG:引发误解的表达、比较广告、过度断言、医疗金融等注意领域


有了这些共识,创作者可以安心地用“自己的语言”表达。观众会敏感地感知到这一点,更容易将其视为“推荐”而非“宣传”。



4. “相性”的本质是,粉丝属性不如“语境一致”

企业在选择网红时,粉丝属性(年龄、性别、地区)当然重要。
然而,近年来决定成败的因素反而是“语境一致”。

  • 这个人平时对什么生气,赞美什么,重视什么

  • 内容的温度感是细腻/辛辣/幽默/验证型等哪一种

  • 观众是否拥有“如果是这个人的推荐就相信”的关系


例如,即使是同样的化妆品,要求以世界观为重的创作者强烈强调“价格诉求”会显得不自然。反过来,如果让验证型的人以“感觉不错”结束,观众不会满意。
“找谁”实际上是“如何让他们表达”的一部分。



5. SNS的反应:欢迎与警惕同时增强

在此,我们整理一下SNS上常见的反应倾向(※并非特定帖子的引用,而是一般可观察到的论调总结)。


肯定的声音(受支持的模式)

  • “如果是这个人说的,我想试试。能看出平时就在用。”

  • “即使是广告,也诚实地说‘不适合某些人’,这让人好感。”

  • “感觉企业没有强行塞剧本,这很好。”

  • “虽然是项目,但信息量大,很有帮助。比较清晰。”

受支持的是,以“观众的利益”为中心的内容。即使结论是“购买”,但提供“判断材料”的内容更容易被接受。


否定的声音(反感的模式)

  • “突然反复提商品名,感觉冷淡。”

  • “与平时的情绪差太多。”

  • “#广告看不清。有理由隐藏吗?”

  • “之前不是推过其他品牌吗?”

  • “夸张过头了。‘绝对’‘只有这个’很可疑。”

反感的核心是“信任的损害”。比起广告本身,更讨厌的是隐藏的态度、不一致性、夸大表述。



6. 企业最低限度应做的尽职调查(事前确认)10项

“想避免争议”不如“想提高投资效果”的企业,事前确认更为细致。应检查以下10项。

  1. 过去内容的一致性(世界观、价值观)

  2. 最近的广告频率(是否因项目过多而疲惫)

  3. 与观众的距离(评论区是否活跃)

  4. 数字的质量(播放的起伏、保存和分享趋势)

  5. 与竞争对手的关系(过去的项目,是否需要排他条款)

  6. 争议历史(学习是什么引发了争议)

  7. 品牌安全(与歧视、政治、阴谋论等的距离)

  8. 显示与法律(广告显示的习惯,说明的透明性)

  9. 进度能力(交期、修改应对、素材管理)

  10. 二次利用(广告转用的范围和费用)


确认到此,“少而精”自然会比“廉价大量投放”更受青睐。结果上,有助于品牌的长期价值。



7. 法务与透明性:企业方也“无关紧要”

网红策略看似是创作者的内容,但法律风险也会反弹到企业。
特别是“让广告显而易见”是基本。


在德国,如果有对价(金钱、物品、邀请、联盟等),广告显示很重要,判例和指南也在积累。企业不能仅依赖创作者,而是需要共享显示规则和表达注意事项,并确保运营中遵守。此外,整个欧盟也在加强在线广告的透明性,平台方的广告透明性也成为议题。


透明性听起来像是防守,但实际上也是进攻。
“明确标注的广告”比隐藏的广告更容易获得信任。观众最讨厌被愚弄。



8. 未来的成功之道:“单次”而非“关系”

今后,网红营销的价值将从“传播”转向“关系”。原因很简单,传播可以通过广告购买,但关系无法购买。


  • 单次:可能会引起轰动,但可复制性低

  • 持续:观众理解为“真正使用”,信任成为资产


企业应投资于创作者的“信任余额”,而不是创作者的“框架”。
如果减少这种余额的剧本、夸张、隐瞒,短期销售可能会上升,但长期会亏损。


最终,企业与网红成功相遇的条件很简单。
“是否同样重视相同的对象(观众)”

仅此一点。



出处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