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勒·斯威夫特,为保护“声音”而战向世界发声——商标能否对抗AI冒充

泰勒·斯威夫特,为保护“声音”而战向世界发声——商标能否对抗AI冒充

泰勒·斯威夫特扩大“声音”商标申请——在AI时代如何保护个人特质

熟悉的声音中,喜爱的歌手向你倾诉。介绍新曲、推荐商品、或呼吁支持某种主张。

以前,很多人会认为这声音是本人发出的。然而,随着生成式AI使得模仿声音变得容易,“听起来像本人说的”和“本人实际说过的”之间的距离正在拉大。

泰勒·斯威夫特的权利管理公司TAS Rights Management推进的商标申请,正因应对这一问题而受到关注。

据音乐行业媒体Music Business Worldwide 2026年10月14日报道,该公司已在英国、欧盟(EU)和澳大利亚申请了斯威夫特说话声音的商标。在英国和欧盟,还申请了舞台上本人的照片商标。

然而,将此新闻理解为“泰勒可以全面垄断自己的声音”未免过于草率。申请与注册不同,即便注册成功,保护范围能延伸到何处仍是个问题。


英国和欧盟正在审查,澳大利亚也尚未完成注册

在此举之前,TAS Rights Management于4月24日在美国进行了三项商标申请。

申请对象包括本人说“Hey, it’s Taylor”“Hey, it’s Taylor Swift”的录音,以及手持粉色吉他站在舞台上的照片。

据MBW报道,10月6日,英国、欧盟和澳大利亚提交了关于“Hey, it’s Taylor Swift”本人声音的申请。次日,英国和欧盟还提交了关于照片的申请。

截至10月14日报道时,英国和欧盟的申请正在审查中。澳大利亚的声音商标于10月12日被受理并公告,但正处于注册前的异议申请阶段。

根据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的说明,审查通过的商标会被公告,随后两个月内,第三方可以对注册提出异议。

因此,需要将“审查通过”的新闻与“权利最终注册”的新闻分开阅读。更何况,仅凭申请并不能使所有AI模仿行为都变得非法。


为何不仅是歌曲版权,还要申请“商标”

此次申请的有趣之处在于,其保护对象不仅限于歌曲本身。

直接转载现有录音的行为与用类似声音让其说出新话的行为并不相同。AI模仿可以在不使用原录音的情况下,创造出“让人感觉是本人在说”的内容。

因此,仅保护录音作品无法解决所有问题。

例如,想象一下关于未经本人批准的商品,使用类似本人声音的推荐视频。问题不仅在于声音的复制,还在于观众误以为“这是本人的广告”或“本人参与了合作”。

商标是识别商品或服务提供者的机制。美国专利商标局也将商标侵权的核心判断因素解释为标识的相似性、商品或服务的相关性,以及由此产生的来源混淆的可能性。

斯威夫特的申请被视为尝试将这种机制用于保护声音和形象中的“个人特质”。


“类似声音就全部禁止”并不是这个意思

最早发现美国申请的知识产权律师乔什·加尔本指出,通过注册特定的语音短语,可以不仅对完全复制,还可以对足以引起混淆的相似模仿进行反击。

另一方面,MBW介绍了他对此方法的解释,认为将名人的说话声音如此商标化的手法,在法院中尚未得到充分验证,是一种新的尝试。

这其中既有期待也有不确定性。

即使使用了类似本人声音,是否与注册商标相似到何种程度?用于何种商品或服务?是否会误导为本人提供或批准的使用方式?适用的国家或地区法律如何?

在不考虑这些因素的情况下,无法断言“因为相似就一定侵权”或“改变短语就一定合法”。

此外,据MBW报道,澳大利亚和欧盟的申请是在国际分类第41类中进行的,涉及娱乐等服务。澳大利亚的指定服务包括提供音乐和娱乐领域的信息,以及提供与音乐艺术家相关的不可下载的录音的网站等。

这表明申请与具体服务相结合。不能将其视为“在所有场合拥有声音特质的权利”。


社交媒体上既有支持也有“普通人怎么办”的声音

关于这个问题,社交媒体上有哪些声音?

 

此次确认的主要是4月美国申请的Reddit帖子反应。需要与10月海外申请扩大的反应区分开来。以下是帖子内容的摘要,并不代表整体舆论。

显著的论点之一是支持保护自己免受未经授权的AI使用的行为。其他歌手和演员也应考虑对策,明确的本人许可很重要,这类意见被普遍提及。

同时,也有疑问认为保护声音和形象是每个人都需要的,是否应该仅由名人花费资金来确保这种机制。普通人能否同样主张权利,能否承担诉讼费用是个担忧。

还有人担心对声音偶然相似者的影响,以及期待有资金实力的名人行为能带来未来保护的帖子。

从这些反应中浮现出的是“想要保护本人”的愿望与“保护范围及使用便利性将如何”的问题并存。


日本也有声音商标,但得出相同结论并不容易

对于日本读者来说,这个问题并不是遥远的世界事件。

自2015年4月起,日本可以申请包含声音的“新类型商标”。保护声音作为品牌标识的制度已经存在。

然而,并不是任何录音都可以注册。专利局指出,需要具有区分自己商品/服务与他人商品/服务的能力,即“识别力”。

即使海外著名歌手申请了声音商标,也不意味着在日本可以全面保护声音。此次报道的海外申请对象中,日本并未包含在内。

即便如此,日本有很多歌手、声优、旁白、主播等声音是活动重要部分的人。如果未经本人同意的广告或通知广泛传播,不仅会影响对本人的信任,还可能影响工作接单和粉丝关系。

在制作和发布的现场,需要考虑的是明确同意了什么关于声音的AI使用。具体化音频模型的创建、广告中的使用、其他用途的转用、使用期限等内容是有意义的。

这并不是因为此次申请产生了新的义务,而是在审视声音相关工作的合约和运营时的论点。


粉丝想要保护的不仅仅是“真实的声音”

这则新闻不仅可以作为艺术家权利保护来阅读,也可以作为防止受众受骗的问题来阅读。

即使是与本人极为相似的声音,如果没有本人的同意,不能将其言论视为本人的意愿。反之,即使使用了AI,也可能是本人批准的正式内容。

重要的不仅是声音是否自然,还有是谁制作的,谁批准的,信息从何处发出。

例如,发现新的广告或特典通知时,不仅凭声音印象判断,还要确认官方网站或官方账号是否也发布了相同信息。如果内容要求迅速购买、汇款或输入个人信息,应暂时停下。

声音听起来像本人,并不是省略确认发信源的理由。


商标申请是一种手段,问题在于“同意”的处理

斯威夫特的行动是探索如何结合使用现有法律制度来应对AI模仿的尝试。

商标申请并不能立即消除假冒声音,注册实现后的保护范围也需要观察未来的判断。

即便如此,将“本人的声音可以自由使用的素材”这一问题带入具体的权利和程序场合是有意义的。

今后值得关注的,不仅是申请是否能注册成功。还包括实际的未经授权使用能否得到应对,以及这种保护能否成为覆盖非名人的机制。

“可以制作得像本人”和“可以代替本人发布”是不同的事情。泰勒·斯威夫特的商标申请在AI时代重新划定这一界限。


出处与参考资料

  1. Music Business Worldwide(2026年10月14日)
    英国、欧盟、澳大利亚的声音和照片商标申请,报道时的审查状况,美国申请的关系,专家见解。本文的主要信息。
    https://www.musicbusinessworldwide.com/taylor-swift-expands-voice-trademark-filings-to-the-uk-eu-and-australia-amid-ai-deepfake-crackdown/

  2. IP Australia「Trade mark timeframes and fees」
    关于澳大利亚商标程序,审查通过后的公告和2个月异议申请期的官方资料。 ipaustralia.gov.au
    https://www.ipaustralia.gov.au/trade-marks/timeframes-and-fees

  3. 美国专利商标局「About Trademark Infringement」
    关于商标侵权中的来源混淆、商标相似性、商品和服务的相关性的官方解说。 USPTO
    https://www.uspto.gov/page/about-trademark-infringement

  4. 专利局「新しいタイプの商標の保護制度」「新しいタイプの商標の保護制度に関するQ&A」
    日本的声音商标制度和确认注册所需识别力等的官方资料。 jpo.go.jp
    https://www.jpo.go.jp/system/trademark/gaiyo/newtype/index.html
    https://www.jpo.go.jp/faq/yokuaru/trademark/new_shouhyou_faq.html

  5. Reddit・r/entertainment的相关帖子
    关于4月美国申请的用户反应。支持、普通人保护、费用负担、类似声音的影响等意见的摘要。帖子中的法律解释并未作为法律事实采用。 reddit.com
    https://www.reddit.com/r/entertainment/comments/1sxduk8/taylor_swift_files_to_trademark_her_voice_and/